連州市港連礦業(yè)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8月17日立案受理申請人周永浩與你單位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連勞人仲案字〔2023〕172號),周永浩要求你單位支付失業(yè)補助金及其2022年2月至8月的工資37636.5元。周永浩于2023年10月10日新增如下仲裁請求:要求你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32000元。根據《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該案應訴通知書、申請書副本、開庭通知書,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本委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9時30分在連州市連州大道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仲裁庭開庭審理該案,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將作缺席審理,并作出裁決。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連州市連州大道西119號
經 辦 人:潘迪云、朱斌斌
聯(lián)系電話:0763-6667539
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